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优化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专业技术人才全流程服务“零见面、无纸化”和管理“智能化、动态化”的总体目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我市将在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增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模块,并与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共享。为更好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学习服务,拟定于2023年6月21日上线试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模块主要功能
芜湖市继续教育管理模块提供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专业课学时认定、学时统计打印等功能。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按省人社厅下发的文件要求学习,所学数据与我市管理平台对接共享。
三、继续教育模块使用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专题专栏”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点击用户登录按钮,进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已有账号,请在 “个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温馨提示: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或360浏览器[360浏览器请开启急速模式])。登录注册前,可自行下载学习学员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
试运行期间,平台提供部分继续教育基地专业科目学习,后续将逐步完善,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更多的选择,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所从事专业自行选择培训基地进行学习。专业科目学时认定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执行,可通过平台进行申报,经单位审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批。
四、有关情况说明
由于平台运行需要稳定和完善,2023年将设为过渡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其他平台进行专业课学习的学分予以认可。自2024年1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如不通过芜湖市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专业课学习的学时将不予认定。
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和疑问请拨打:0553-3991192咨询。
2023年6月20日